江西萍乡:保险账户被冻结 被执行人现身还钱
2021-09-07阅读:620
近日,一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到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要求履行4.6万元执行款,一起借款合同纠纷顺利执结。
卢某、刘某是朋友关系。2016年6月,刘某以做食用油生意急需资金周转为由向卢某借款5万元,并口头承诺于同年10月将款项如数偿还给卢某。考虑到双方是朋友关系且刘某又有正当职业,故卢某从ATM机上将5万元汇至刘某指定账户。借款期限届满后,卢某多次向被告催讨,刘某于2021年2月通过微信向卢某还款四千元,剩余4.6万元经卢某多次催讨均无果。卢某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,故诉至法院,经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刘某偿还卢某欠款4.6万元。判决生效后,刘某未主动履行。
卢某申请执行立案后,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、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法律文书。然而,刘某既未申报财产,也未履行生效判决义务,还长期躲避。经网络查询,发现被执行人刘某在萍乡市某保险公司投有多份保险,执行法官立即对刘某的保险账户进行冻结,并告知了被执行人刘某。刘某因害怕其保险被处置,遂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要求将4.6万元欠款还清。至此,该案执行完毕。